偏向自製的考量 成本考量(當製造某零件較為便宜時)。 希望整合工廠的營運作業。 運用過剩的產能,來幫助吸收固定之經常性開支。 需要直接控管生產或品質。 有設計保密的需要。 供應商不可靠。 希望維持一個穩定的勞力(在業績衰退期間)。
偏向外包的考量 供應商的研發及特殊技術。 成本考量(當購買某零件較為便宜時)。 需求量少。 有限的生產設備。 希望維持一個穩定的勞力(在業績成長期間)。 希望維持多個供應商的採購政策。 間接管理控制的考量。 採購及庫存的考量。
大多數公司,自製或外包的決策應由管理階層來負責,或至少也應由該階層加以審核。決策者必須能以整個公司的角度,來檢視這類問題。 許多成長中的公司,常會利用跨功能小組或委員會的方式,來分析自製或外購的不同方案。然而,所有促成該決定或受其影響的部門,應該有權在決策中發言。 必須建立正式機制來促進(或要求)所有具利害關係的部門,提出相關資料與建議給決策者。 貳、外包管理流程 委外加工合約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 一 條:乙方加工事項,以甲方所交付的委外加工單為憑。 第 二 條:乙方須按照委外加工單所列的各項規定,如加工說明、數量、交貨日期等確實履行,準時交貨。 第 三 條:乙方所交的加工品為合格品,並不得有短缺或規格不合及瑕疵等情事,且經甲方驗收後,始認為合格。 第 四 條:材料由 方負責。 第 五 條:若材料由甲方負責供應時,廢料率為 。 第 六 條:驗收時的檢驗方法是 ,。
第 七 條:乙方必須確實遵守委外加工單所規定的交期,或甲方委外管制員之電話或書面通知調整的交期,若有延誤的情形,以及因規格不合,品質不良,致驗收不合格而遭退貨時,乙方應依下列辦法計算違約金付予甲方,但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故,經甲方認為屬實者,則不在此限。 (一) 逾期 日內,每逾一日,按未交部份總價違約金。(二) 繼續逾期 天以上至 天以內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份總價,處 違約金。(三) 繼續逾期 天以上至 天以內者,每逾一天按未交部份總價,處 違約金。(四) 繼續逾期 天以上,依違約論,不論未交部份數量,違約金以貨款的一倍計算。
第 八 條:通過驗收的貨品在甲方再加工若有不良品發現時(顯明為甲方再加工後的磨損品除外),則甲方得向乙方要求賠償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 九 條:乙方送交加工品,因不良導致甲方生產線停工,其工時損失要由乙方負責,若使甲方發生非常嚴重不良後果,則甲方有權取消委外加工單。 第 十 條:按期交足定貨而合格率為100%,給予總價 獎勵金。按期交足定貨而合格率為95%,給予總價 獎勵金。 第十一條:委外加工件數 件,每件 ,總價款 。
第十二條:付款條件:乙方交來的貨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 。 第十三條:乙方應找(乙方資本額二倍)殷實舖保連帶保證乙方履行本約。
甲方:公司名稱: (簽章) 地 址: 。 電 話: 。 乙方: (簽章) 乙方連帶保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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