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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情况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作法,是各国政府综合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和宏观经济调控措施的成功典范,是变行政干预为政策引导的有效方式,是重塑银企关系、强化信用观念、化解金融风险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等的重要手段。
 一、世界各国和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总体情况在世界各国中,最早开始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国家是日本,1937年就成立了地方性的东京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1958年成立全国性的日本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全国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协会联合会,形成了中央与地方共担风险、担保与再担保(保险)相结合的全国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其次是美国、德国和加拿大,分别于1953年、1954年和1961年开始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我国的台湾和香港也分别于1974年和1998年开始实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据加拿大卡尔顿大学的学者统计,截止1999年8月底,全世界已有48%的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从已收集到的30个国家和地区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资料看,按其成立时间的排序是:日本、美国、德国、加拿大、意大利、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地区、韩国、西班牙、英国、法国、芬兰、荷兰、奥地利、瑞士、葡萄牙、卢森堡、比利时、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尼泊尔、新加坡、泰国、印度、匈牙利、波兰、保加利亚、埃及、中国香港特区、中国。由此可见,世界五大洲均都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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