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行为税 | 个人所得税 | 关税 | 会计法规 | 金融法规 | 流转税 | 农业税 | 其他经济法规 | 其他税收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审计法规 | 特定目的税 | 投资融资法规 | 证券法规 | 资源税
 您当前位置:文章资讯 > 政策法规 > 流转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深圳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深圳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加入日期:2005-10-28 17:07:16

 

    (2003年7月30日 国税函[2003]918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深圳卷烟厂调整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及新牌号卷烟申报消费税计税价格的请示》(深国税发[2003]103号)收悉。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5号令)规定,现对深圳卷烟厂生产的4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定如下: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规格       计税价格

    深圳卷烟厂   红金特美思     25×(64+20)全包装    28.28

    深圳卷烟厂   好日子       25×(64+20)全包装    27.59

    深圳卷烟厂  好日子       25×(59+25)硬盒翻盖   34.48

    深圳卷烟厂  好日子(精品16支)  25×(59+25)硬盒翻盖   49.75

    本通知自2003年8月1日起执行。




·相关文章                         资讯首页  办公资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办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
·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
·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点税源监管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保障性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佳能公司等...
 相关信息
 阅读排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关于重新修订《增...
关于进一步做好增...
货物运输业发票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
运输发票增值税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货物运输发票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推荐阅读